技术文章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文章 > 质检总局关于取消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 许可事项的公告
一、自2017年12月28日起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申请。对2017年12月28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的,依照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第三十九条、第四十条等规定终止办理。
二、取消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后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依法对制造、修理、销售、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,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。
公司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90号1-9公司邮箱:83786041@163.com
TEL:0411-83786041